舒城融媒讯 1月7日,我县召开宾馆饭店春节新冠疫情防控培训会。我县部分旅游、餐饮及住宿等相关行业从业人员参加培训会。
培训会由县卫建委、县商务局、县旅游中心共同主办。会议旨在增强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防控意识,督促相关行业从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会上,县卫健委相关负责人就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防控措施等多个方面对相关行业从业人员进行指导。(赵旭泽)
我县活水引源工程--杭北干渠引水渠道加固配套,于近日开工建设。标志着我县脱贫攻坚 “双基” 达标工程一期——活水引源工程驶入快车道。
该工程是县政府2020年重点工程项目,投资4900万元,建设工期8个月。主要建设内容有:杭北干渠腊子山泄水闸—老虎冲节制闸段工程;东支渠进口—新街闸段综合整治工程;七门堰分干渠进口—莲墩段综合整治工程;杭北干渠莲墩—解放闸段综合整治工程。工程由阜阳市颍泉水利建筑有限公司承建。
我县脱贫攻坚 “双基” 达标一期(活水引源)工程,总投资2.33亿元。工程建成后,年引入县城城区水量约0.35亿立方,增强城区内河流水资源的调配能力,全面改善城区水生态环境。(朱哲树)
效果图
雨雪天气,舒城交警提示您:
1、降低车速、安全驾驶。
2、保持安全车距,防止发生侧滑等事故。
3、及时打开双闪报警灯,提示周边行驶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4、不随意变道超车,不急打方向。
5、遇到连续长下坡、临水临崖路段减速慢行。
时值2021年,舒城县城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开展已跨入第五个年头了,通过广泛的宣传发动,绝大多数群众都能够自觉遵守限放规定,该项工作开展良好,但仍然有极少数人员无视规定,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受到公安机关的依法处罚。2021年1月1日,县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连夜查处一起违法燃放烟花案件,对两名违法行为人作出了处罚。
1月1日20时40分,县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接县限放办巡查中队移交警情,在滨溪公园内有两名女子违法燃放烟花。民警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处置,对案发现场进行勘查,并依法口头传唤违法嫌疑人鲍某(女,28岁,柏林乡人),盛某(女,28岁,柏林乡人)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违法嫌疑人鲍某、盛某于1月1日20时许,因庆祝元旦带家中小孩到外面娱乐,在明知县城区烟花爆竹限放规定的情况下,依然在滨溪公园内燃放烟花,造成不良影响。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在全面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公安机关依法对鲍某、盛某处以罚款五百元处罚。经办案民警的法律宣传教育,鲍某、盛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自觉交纳罚款,主动配合公安机关进行烟花爆竹限放宣传。
元旦前夕,舒城县徽武太极拳馆举行2021年庆元旦迎春联谊会。
联谊会上展示了太极拳个人、集体传统套路、综合竞赛套路、太极刀剑枪棒等13项精彩节目。

近日,县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节前药械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来到部分药械经营单位,对各单位药械购进渠道、采购记录、进货查验记录、执业药师在岗、处方药及特殊管理类药品销售管理、药品陈列储存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重点对节日期间销量增大的滋补类药品和新冠疫情防控类器械“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等重点品种进行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通过加强节前药械安全检查,进一步提高了企业 “第一责任人”意识,保障了群众用药用械安全。(王林)
县农业农村局讯 近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万佛湖管委、县交通运输局(海事)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赴湖区乡镇就禁捕工作涉及的乡镇船舶问题开展调查和动员。工作组到山七镇双桂村、高峰乡明花村等地,召集部分农户、农民生产自用船船主开展座谈,宣传禁渔政策,倾听群众诉求。
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讯 12月28日,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邀请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梯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教学,重点对我县规划展览馆电梯、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并向馆内工作人员和物业公司保安、保洁普及电梯日常维护知识及紧急情况下的处理常识。
随后,县城乡规划服务中心负责人带领相关人员在全馆范围内开展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监控室、强弱电间、检修通道、消防设施、空调机房等,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全力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规划展览馆安全有效运行。(陈军)